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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购房应把好“三关”
2006年07月21日
   购房是工薪阶层人士的人生大事,一旦在购买商品房之后出现麻烦会极大牵扯消费者的时间与精力。因此,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,不要轻信广告和宣传,要把好“三关”,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。

  媒体上时常有类似报道,有人买了房子却办不了产权证,有人已入住了却因该楼房手续不全或未验收而没有相关服务,使业主生活十分不便。

  业内人士指出,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,应注意把好“三关”。一是把好“五证审核关”,即审核房屋开发销售商是否持有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《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及附件、《建设工程开工证》和《商品房(预)销售许可证》。二是把好签约关,即认真签好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。三是把好房屋验收关,即房屋开发销售商向消费者交付商品房时,应对所购房屋和《工程质量竣工检验证书》进行查验。但应注意的是,因消费者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房屋结构、设备位置、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,开发销售商不承担保修责任。黄波

  

  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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