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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乘客捡到手机还给失主不留名
2006年06月20日
    陕西籍读者李先生19日来电:今天早上,我从乐清柳市坐中巴车到温州市区时,在车上丢了手机,一名女乘客捡到后还给我,说什么也不愿留下姓名,我想通过报社感谢她。

  记者核实:李先生来自陕西西安,在市区江心海景酒店上班。昨天早上5时许,李先生从乐清市柳市镇坐中巴车到单位上班,下车后发现手机不见了。他想可能是丢在车上了,于是,马上回头去追赶中巴车,但车子已经开远。李先生赶紧用电话拨打自己的手机,一个女的接起电话,她说自己也是乘客,车子已经开往市区,得知李先生是失主时,女子和李先生约好地点,让李先生过来取手机。

  上午9时许,李先生向别人借了个手机前往约好的地点,以便和女子联系。中途,女子用李先生的手机打来电话说自己有急事要先走,手机已经委托给市区灰桥一家银行的保安保管。李先生在电话里询问女子的姓名、联系电话,表示要谢谢她,但女子委婉地拒绝了,挂线之前只说了句“捡到东西要还是应该做的”。蔡伊伊

  

  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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