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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证摩托车上牌商行代缴购置税
2006年06月19日

  本报讯 针对龙湾区无牌无证摩托车较多的现象,近日,市公安局与龙湾区政府决定,对该区部分乡镇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实行限期上牌。为配合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温州市商业银行经市国税局同意,指定该行龙湾支行代理收缴车辆购置税,代理收缴时间为6月15日至9月25日。

  据悉,此次限期上牌区域包括永中街道、永兴街道、海滨街道、沙城镇、天河镇、海城街道、灵昆镇、瑶溪镇等。上述地区的居民,凡在2005年12月31日前购置,没有盗抢、走私、非法拼装嫌疑,购买使用时间不超过8年的二轮摩托车都可上牌。通讯员 丁剑 林苗

  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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