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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2005年11月29日
    问:来料加工的税收政策有哪些规定(二)?

  市国家税务局答:出口企业(包括外贸企业、生产企业)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的,均须向其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《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》。若出口企业将进口料件委托加工企业加工的,应将此证明转交给加工企业,由加工企业凭此证明,向其主管征税机关办理工缴费收入的应纳增值税、消费税免征手续。若自营出口生产企业自行加工的,直接持此证明向主管征税机关申请办理免征其加工工缴费的增值税、消费税。

  

  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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