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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纳养路费延时一月
2004年12月31日
 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公路运输管理稽征处了解到,2005年养路费缴纳时间将延长至2005年1月31日,在此之前缴纳免收滞纳金。

  2005年养路费缴纳时间原定于2004年12月13日至12月31日,但由于最近几天缴纳养路费的单位和个人比较集中,出现排长队缴纳养路费情况。为了缓解目前状况,市运管处日前作出决定,将2005年养路费缴纳时间延长一个月,咨询电话:96520。陈定毅林秀贝

  

  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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